366vip 发表于 2024-3-13 12:16:47

男子没钱支付丧葬费,将母亲水葬被抓

事发福建,一男子手头拮据无力付不起1000块丧葬费,趁着晚上无人,含泪将因重病去世的母亲,装进麻袋里,沉入了江中实施水葬。后来男子被抓,被判侮辱尸体罪定型。引发社会热议。

网友:难道穷也是一种罪?此事从法律的角度上来看,应当如何判定呢?

徐某从小就和母亲相依为命,父亲很早就因意外离世了。家境一直不好,母亲为了养活他,只能在村子附近打些零工。徐某很懂事,知道自己不是读书的料,初中毕业后就选择出去打工,帮家里分担压力。

但无奈在社会打工多年也没积攒积蓄,一次在上班途中接到家里来电,母亲重病发现时已经是癌症晚期。徐某在为母亲治疗期间花光了所有的积蓄,最后母亲还是病重离开了人世。

福建当地《殡葬管理条例》规定,人口稠密、耕地较少、交通方便的地区,应当实行火葬,改革土葬,节约殡葬用地。

徐某为母亲治病花光了所有积蓄,也实属走投无路了,要让母亲入土为安,似乎就只剩火葬这一条路。可一听火化要1000元,他心都凉了。他觉得自己太没用,连给母亲一个像样的葬礼都做不到。

于是,他只好选了水葬。他用麻袋把母亲裹好,希望她能走得体面些。还放了石头,想让母亲安息在水底。哪知道,石头把麻袋划破了,母亲的遗体顺着水流漂到了黑石潭,被村民发现了。

那么,这件事如果站在法律的角度来看,应该如何看待呢?

根据《刑法》第302条规定,故意毁坏尸体、骨灰的构成侮辱尸体罪,应该被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。

徐某明知道水葬母亲,在当地是不太被接受的,但他还是这么做了,这就算是故意对尸体不敬。

虽然王某是因为真的拿不出火化的钱,但这样做确实是违法的,按理说,他可能会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不过话说回来,徐某也是逼不得已,他的行为并没有对社会造成太大的伤害,只是和我们的传统观念有些冲突。

所以,用侮辱尸体的罪名来定他的罪可能并不太合适。但法律讲究的是秉公处理,最后徐某还是被获刑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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